跨境置业 -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

近年投资移民已成趋势,现时内地人透过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」,在港投资金额650万元,便可移民香港,各种投资产品中,又以物业为主。据保安局统计,由03年底计划推出以来,已有3,347人申请来港,在08年及09年间,投资香港住宅金额达83亿元。市场估计,现时来港买楼人士,多来自内地沿海城市,如上海、温州、福建等地。目前越来越多发展商、地产代理及投资移民公司到内地设办事处,协助内地人来港买楼。

 

合资格申请人士:

  1. 外国国民 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
  2. 澳门特别行政区 (澳门特区) 居民
  3.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
  4.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
  5. 台湾居民

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,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 :

  1. 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,可申请受养人 (即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) 来港,若子女年逾18岁则视为独立申请个案处理
  2. 在提出申请前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
  3. 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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